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留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经伊州水发【2017】1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巩留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巩留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斗渠1.49公里,配套建筑物7座,量水堰31座,测水桥32座,流量计12个。
2.2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招标公告”栏网址为:http://www.xjslt.gov.cn。
5.2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7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伊犁州水利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巩留县水利管理站
联 系 人:王艳玲
联系 电 话:132011190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萍
联系 电 话:0999-8997328 13909990794
监督部门: 伊犁州水利局 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0999-8025560 0999-5622563